一.进口海运文件
1.收货人应向代理报关企业提供全套进口文件;代理报关企业应查明哪家船舶公司运输货物,哪家船舶代理经营。提单(提单)可以在哪里兑换。
2.进口文件包括:背书原提单或电放副本、包装单、发票、合同(一般贸易)。
3.代理报关企业提前联系现场,确认提箱费、提箱费、装车费、回空费。
二.换单
1.代理报关企业在指定船舶代理或船舶公司确认船舶到达时间和地点的,必须确认二程船名。
2.带背书的原提单(如果电报发货,可以带电报发货的传真件和保函)到船务公司或船提单(小提单)。
注:背书原提单两种形式:
(1)订舱人显示在提单上的收货人栏,由发货人背书;
(2)提单上的收货人栏显示真正的收货人,需要收货人背书。
三.报检
检验检疫局根据商品代码中的监管条件,确认票货是否应进行商检。
四.进口海运报关
1.代理报关企业负责进口报关。
2.进口报关材料包括:背书原提单/电放副本、包装单、发票、合同、小提单。
3.海关:
(1)通关时间:一个工作日内。
(2)特殊货物:2-3个工作日。
(3)检查:
A.技术检验:根据文件和具体货物确定是否检验;
b:随机检查:海关放行科放行后,电脑自行抽查。
5.办理货物交接单。
1.代理报关企业到船舶公司或船舶代箱管理部门办理货物交接单,并凭背书原提单(电放或传真及保函)。
2.货物交接单:集装箱进出港区、站点、集装箱人、集装箱管理人或其代理人交换集装箱等机械设备的凭证,具有管理人发放集装箱凭证的功能。进出两种,交换程序在码头堆场门口处理。
注:货物(CFS条款交付)应通过船舶代理业务部进口部的通知向箱管部支付进口单证费,然后通过小提单和订单直接到码头提货,无需办理设备交接单。
六.提箱
1.代理报关企业凭小提单、拖车公司提箱申请到相关部门办理进口集装箱超期使用费、卸箱费、进口单证费等押金手续。
2.押款人不是提单上注明的收货人的,必须出具担保函(担保函),同意为收货人存款并支付相应费用。
3.押金完成后,经船舶管理部门授权,到进口箱岗办理提箱手续,收到集装箱设备交接单,检查内容是否正确。
4.收货人拆除进口货物后,将空箱返回指定的回箱地点。
5.空箱返回指定堆场后,收货人应及时凭押金凭证到箱管部门办理集装箱费用结算手续。
七.提货
1.代理报关企业或收货人凭小提单联系拖车到船代指定码头提货。
2.押金人到箱管部办理集装箱押金结算手续。
进口海运代理报关企业应注意:货物需要向船舶公司或船舶代理签署散装提单(订单),并在提货时使用小提单和订单到码头提货。